她凑到书桌边,扫过那平铺的宣纸,啧啧道,“陛下,你字写得真是不错。”
她原以为霍致峥出身贫困,年少又进了军营,肚子里应该没多少墨水的。后来相处之下,她才知道这男人有多厉害,不但熟读兵法史书,能绘制各种军事地图,而且还写得一笔遒劲风骨的好字。
她觉得霍致峥这种人,就是那种丢进小山沟里都能自学成才上清华北大的那种超强学霸,家长口中的别人家孩子。
霍致峥见她颔首点评的模样,手中狼毫笔停下,觑向她,“那你仔细说说,哪里不错了?”
宋清盈轻咳了一下,“就不错嘛,字形好看、工整、没有涂改……”
奈何小宋没文化,一句牛逼走天下。
霍致峥看她憋词憋得脸红,轻笑两下,朝她招了下手,“过来。”
宋清盈,“啊?”
“朕教你练字。”
“这……倒是不必了吧。”
“就你那一笔小鸡爪爬过的字,以后福宝和桑桑见了都要笑话你。”
宋清盈:扎心了大哥。
外头打雷闪电的也散不了步,宋清盈弯腰放下富贵,走到书桌前。
霍致峥站在她身后,教她练字时,整个人像是从后头抱着她一般。
“专心些。”
男人低沉悦耳的嗓音在耳畔响起,激得宋清盈心头一荡。
她声音发虚,“我很专心的。”
“嗯,那把笔握好。”
“知道了。”
烛火透过灯罩光线朦胧,宋清盈就由霍致峥带着练字。
光洁莹白的宣纸上,黑色笔墨,一笔一划,写下俩人的名字。
“陛下,你名字笔画可真多。”宋清盈笑道。
“你的也不少。”
霍致峥握着她的手,又在俩人名字旁落下一行清隽字迹:同心同德,白头偕老。
趴在桌边的富贵儿“喵呜”叫了一声。
宋清盈望着纸上的字,面颊被烛光照得泛红,“嗯,这字写得可真好。”
第108章就尼玛离谱
戎狄使团在京城逗留半月,这期间,除却三王子阿赫舍在京城买了两个漂亮的女奴之外,使团整体还算是安分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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