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该推开他的——就像21世纪那个夜晚他推开我一样。可当他额头抵在我肩上,滚烫的呼吸透过西装布料灼烧皮肤时,我连指尖都僵住了。“你他妈一直看我装傻是不是?”他声音里带着哽咽,像只炸毛的猫。我几乎能想象他此刻的表情——眼尾泛红,嘴唇紧抿,和高中时被我抢走游戏机时一模一样。我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嗯。”他猛地抬头,果然是一副要咬人的样子。我忽然想笑,又觉得眼眶发热。这个白痴,穿越到乱世还是改不了这副脾气。可当他提到程添锦,我胸口还是泛起熟悉的钝痛。“你的程教授不错。”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我几乎听见自己心脏裂开的声音。但他下一秒就踹了过来,皮鞋尖撞在我小腿上,疼得真实又痛快。真好。他还活着,会生气,会骂人,会为了一包烟眼睛发亮。这就够了。窗外的日军军车呼啸而过,我下意识把他往阴影里挡了挡。月光落在他发梢上,我忽然想起高二那年午休,他趴在课桌上睡觉,阳光也是这样描摹他的轮廓。“疼吗?”他盯着我左臂的绷带,眼神软得让我喉咙发紧。这个在贫民窟和野狗抢食的傻子,居然在关心我的伤。“比不上你当年在实验室扎我那针疼。”他呼吸滞住了。我记得,那天他手抖打翻试管,慌慌张张来拉我,针头却扎进我胳膊。他吓得眼眶通红,像只做错事的兔子。而现在,他坐在我的真皮椅上,双腿嚣张地架在书桌上,把我的文件踢得乱七八糟。他骂骂咧咧地说着贫民窟的遭遇,每句话都像刀割在我心上。我本该早点找到他的。当他抓起威士忌猛灌时,我夺过酒瓶,脱口而出那个暌违多年的称呼:“别喝了,死宅男。”他愣住的样子让我心脏狂跳。下一秒他就扑过来,拳头砸在我背上,不疼,却让我眼眶发烫。我紧紧抱住他,像抱住一个易碎的梦。“现在见到了。”我嗅到他发间淡淡的油墨味,是明德书店的气息。月光透过彩绘玻璃,在地毯上投下斑驳光影。他挣扎着要起来,我却按着他的后脑勺不放。就一会儿。再让我抱一会儿。直到程添锦的脚步声临近,我才松开手。他慌慌张张爬起来,却悄悄顺走了那张偷拍照——我每天都要看无数遍的照片。“去吧。”我整理着领带,嘴角挂着练习过千百次的、漫不经心的笑,“你的‘程教授’来了。”月光太冷了。冷得像1932年上海滩的夜色,像没有他的每一个长夜。——我该庆幸的。至少现在,我能光明正大地和他吃饭,听他骂骂咧咧地抱怨程添锦管他太严,看他被蟹粉小笼烫到舌尖时皱起鼻子的蠢样。不用再伪装成陌生的顾二少,不用再压抑着冲动装作听不懂他的试探。可这远远不够。当他坐在我对面,眉飞色舞地讲着明德书店的趣事时,我盯着他翕动的唇瓣,想的却是狠狠咬上去。当他无意间蹭到我手背,肌肤相触的瞬间,我几乎控制不住要反手扣住他的手腕。可我什么都不能做。所以我故意在程添锦面前搭他的肩,故意用只有我们俩懂的梗逗他笑,故意在递茶时指尖暧昧地擦过他的手。我卑劣地享受着程添锦微微蹙眉的表情。可程添锦太好了。好到连我都挑不出毛病。他总在深夜的油灯下抄课本,字里行间都是“国家”“同胞”。夜校在废弃的仓库里,工人兄弟带着一身汗味来,他就把唯一的棉垫让给穿单衣的,自己站着讲,声音沙哑了就喝口冷茶。他会记得林烬所有喜好,会在空袭时第一时间护住他,会温柔地擦掉他嘴角的糕点屑。可这些,在他身上不过是最不起眼的微光。他胸腔里装着的家国山河,他笔尖淌出的救亡呐喊,他在暗夜里为同道缝补的伤口、传递的火种,才是真正让那道光穿透迷雾的力量。我恨命运。恨它让我和林烬穿越时空重逢,却偏偏安排程添锦先找到他。恨它让林烬两辈子都不肯多看我一眼。明明是我先认识他的。明明我们有过那么长的岁月。可我实在恨不起程添锦。他待人温厚,见了谁都先笑,巷里阿婆提不动菜篮子,他总要抢着送到家;夜校缺了煤油,是他悄无声息扛来几大桶,只说是“朋友托带的”。他眼里的光干净得很,对谁都掏着真心,这样的人,怎么忍心去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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