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你死了也许更好(第1页)

变异杀机赤虎 2013-08-04 2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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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的脚尖与让。日尔朗的身体相距不过五六厘米。

让。日尔朗跳起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腰身一扭,手掌就能触到王成的膝盖,接下来他会将掌心蕴含的强大力量全部释放出去,让对方的膝盖关节碎裂,让对方倒地呻吟……至于门口那位虎背熊腰的保镖,让。日尔朗并没有放在眼里——也就比普通人强壮一点而已,他们这些变异进化者,是普通人能抗拒的吗?

跃起的时候,让。日尔朗一直小心地关注着王成身上的能量变化,察觉到王成腿部肌肉开始收缩,他反而大大松了一口气——这就好,他使用的只是普通人的力量……普通人,哼!

让。日尔郎的身子跳到半空,开始扭动,目光转向王成的膝盖与腰部,目光转移的一刹那,他忽然觉得王成嘴角挂上一丝微笑,嘲讽的微笑,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但这时他的身子已经完成扭转,王成的脸部已经出了他的视线,他唯有向前直冲,掌心冲王成腰腿部位按去……

忽然间,他感觉王成腿部肌肉轻轻收缩,紧接着,肌肉收缩传递到腰部,虽然王成所用的只是普通人的力量,可是神经传递速度太快,在二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内,肌肉的收缩已经完成,让。日尔朗眼一hua,面前已失去了王成的身影。

但这还不是最糟的。让。日尔朗本来是从地上窜起。斜斜扑向王成,目标消失后他身体前冲的姿势还没结束,大地正快速扑面而来,让。日尔朗伸手准备撑地再度跳起,忽觉得自己的腰部被人轻轻一撞——也就是用普通人的力量轻轻一撞,但让。日尔朗的身子顿时失控,他改变方向向天空飞去,大地变得越来越远。

悲催的是:撞击并未结束。刹那间让。日尔朗觉得自己变成一枚足球,王成化身为球场练习生连续颠球,第一下撞击王成是用脚尖完成的。第二下用膝盖,第三下用肩头。连续三下撞击都很轻柔,完全是足球〖运〗动员颠球的力量,一点不多一点不少。让日尔朗觉得自己越飞越高……然后他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自己的肚子翻江倒海,腹肌完全失控使不上劲,然后——天hua板迎面而来。

让。日尔朗心中一喜,他一抬手,在电光火石中抓住天hua板的灯座,顺势一个翻身窜向照相馆深处,脚尖一落地他迅速一扭身,再度改变方向,撞开摄影棚的薄板门,再度跳起的时候他扑向背景板。手指如钩顷刻间洞穿背景板,再一翻身,他斜斜窜向后门……

王成的速度他领教过,只是用常人的力量,王成的反应速度已超越最顶级杀手。让。日尔朗并不认为自己能够逃脱,毕竟从未听说有人能成功逃离王成魔掌,但让。日尔朗此刻已经被王成吓坏了,他努力过,想要反抗,但对方显然不是自己能抗拒的。所以他现在只想逃。为了能够成功逃脱,他用尽全身每一分力量窜动,逃走的路线曲折多变。

撞开后门之后,让。日尔朗闪电般一扒门框,身子在空中倒立而起。脚尖一沾墙壁,再一个筋斗他已经翻到防火梯上。这连串的动作充分显露出一个的顶尖刺客训练有素……就这样,让。日尔朗并不觉得安全,他不敢回头望,不敢喘息不敢停顿,像只壁虎般快速沿着防火梯爬上楼顶。

等他开始在楼顶奔跑时,他依然不敢回头望,只是用部分精力探查周围的能量跃迁——他听到空中蜜蜂扇翅膀的声音,听到风呼呼的刮过,听到脚下石子快速滚动,听到砖石碎裂的声音,听到远处乌鸦的嘀咕……但没有追逐的声音。

让。日尔朗窜向摄影棚的时候,王成脚下压根没有动,倒是佣兵反应迅速,他快速将枪口对准窜动的让。日尔朗,但王成立刻阻止:“让他走……我们是管道工,不是杀手!”

这句话让佣兵愣了一下,他不确定的望向王成,王成再度点头肯定自己的说法,佣兵很别扭的准备收起手枪,王成却又说:“把指纹擦了……”

说罢,王成皱着眉头望向到底的老阿姨:“下次我让你开枪你在动手。”

这位佣兵不是跟随王成去下水道的人,下水道战斗结束后,那位佣兵虽然没有受太重的伤,但全身表面皮肤都因毛细管破裂而充血,变得红通通的,风吹上去也觉得刺痛,所以他留在车内保护“娃娃”顺便把守大家的后路。而原先待在车内的佣兵则跟随王成进入照相馆。

这位佣兵不曾见识王成的厉害,而王成进入照相馆后,表现的与常人没啥不同,除了几个颠球动作比较顺溜外,其他再无亮点。目标逃走后王成连追逐的**都没有,这佣兵觉得难以置信……但没办法,谁让王成是雇主呢?这位佣兵只好怏怏擦拭手枪,将所有指纹擦去后,王成勾勾手指,招呼佣兵从照相馆前门出去,然后——拐向附近的一条斜街。

路边厢式货车里的娃娃与另一位佣兵见到王成出门,立刻启动了汽车,但王成却没有与他们会合的意思,他打了个手势示意车辆尾随,而后在通话器里询问:“追踪,立刻确定对方方位。”

娃娃回复的很快:“他没走远,就在附近……哦,他停住了!“王成一副悠闲散步的姿态,带着保镖带着钱包,施施然,很悠闲地根据娃娃的指点走过两条街……随后,他们发现街道不远处的一起车祸。

一堆人围在肇事车辆边等待施救,车祸现场,一辆黑色奔驰迎面撞上另一辆褐色标志车。黑色奔驰车涉嫌逆行。车身已经拐到对面车道。两车碰撞很剧烈。双方保险杠碎裂、引擎盖完全翘起,发动机已经开始漏油。路边的行人一边仓惶撬开两车车门,向下抬伤者,一边用灭火器向引擎部位喷洒降温。

佣兵敏锐地发现,奔驰车上抬下的伤者似乎就是让。日尔朗,那伤者穿着完全是让。日尔朗逃走时的衣物,只是已经面目全非,整个脸部血呼啦差的,辨不清眉眼,他走了几步想确认一下。马上感觉腰部被轻撞了一下,王成低声吩咐:“把手枪扔进奔驰车,快点。”

佣兵立刻醒悟,他装作好奇的挤进车祸现场。摆出一副活雷锋姿态,热心地过去搭把手救助让。日尔朗,悄然将枪柄往让。日尔朗手中一塞,枪柄上留下对方指纹后,佣兵假意被纷乱的人群挤出,转而热心协助大家去扑灭火灾隐患,来到奔驰车边,趁人不备将手枪胡乱扔进车里……等听到远处传来隐隐的警笛声,佣兵一副“做好事不留名”的高风亮节,功成身退。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时候“娃娃”开的厢式货车已成功的绕开肇事车辆,正缓缓的在前方慢行,佣兵尾随着车辆跑了几步,车门哗的打开,在数秒钟间歇内,佣兵一闪身跳上汽车,厢式货车毫不停顿的加速向前驶去。

屁股刚坐稳,佣兵耳朵听到王成在哪里解释:“……我本想抹去摄影师的记忆,让他变成一个白痴。事后不留半点记忆,但因为前台接待的大妈被杀,好歹摄影师也是个名人,这起死亡事件交代不过去,所以我只好改变计划。用低频振荡,很轻微的破坏了摄影师脑血管。哦。如果摄影师不剧烈〖运〗动,他也许很快会发觉身体的不适,赶紧去医院还能挽救。但我让他感觉到我能轻易抓住他,他不得不尽全力逃跑……”

全神贯注逃跑的让。日尔朗窜到附近街道,窃取了一辆车准备快速离开,行驶当中突发脑溢血,与对面车辆相撞。事后〖警〗察勘察现场,会发现车里扔的手枪。研究弹头轨迹后会发觉,前台大妈嘴里的那颗子弹是由这柄手枪射出的,枪现在在让。日尔朗车里。最直截了当的推测便是:让。日尔朗枪杀了前台大妈,而后仓皇逃走,因情绪激动,中途发生脑溢血。

接下来〖警〗察会自动寻找枪击案发生原因,但不管〖警〗察如何想象,这事跟王成没关系了。最多,也就是让娃娃再后续制造一点“真相”“引导”一下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