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会就这么跟三个小兵在一块驮着林家仁到南郡去?

别开玩笑了。东边三四十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商队被劫掠的痕迹,有的只是林荫小道而已,公子射发现了还不立马追过来?

所以马上搞定身边的人才是实在的。

“那个,兵大哥。”甜的要腻死人的声音从玲的喉咙里发射出来,让三个同时产生了骨头都要软了的错觉。

“什么事姑娘,尽管吩咐!”

“兵大哥叫什么啊,小女子也好有个称呼啊。”

“我嘛,叫做季三。”“钱同。”“丁一。”

“那么小女子就想要麻烦一下这位季三大哥了……”

“好说好说。”

“麻烦您去到南郡,找到一个叫做庞离的人,他是小女子的叔叔,请他老人家前来接应一二。我想跑腿费什么的,叔叔应该会很慷慨的。”说着,脸上绽开了一个甜笑,后者立马点头答应,二话不说就飞也似的跑走了。

过不多久,玲做出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脚步也放慢了下来。

“姑娘怎么了?”本来没有被拜托事情,剩下的两个人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这下到玲的状态,还不喜上眉梢?

“没什么?只是忘记了路途,你们也到了,兄长又时而昏迷时而清醒的,我一个弱女子,怎么能够安然找到回家的路呢?”这说的都是瞎话,你丫找不到路为毛独自一人拉着林家仁这坨行走了三四十里还准备走回家的,也就是公子射和这些小兵好骗了。当然,关于这些问题玲也是有准备的,比如:“雇佣军们到劫匪都跳掉了,家将们在逃跑的路上也是接二连三的跪了”这种糊弄小孩子的鬼话。

理智这个东西,对于男人来说大多数时间里是存在的,但是也有少部分时间里是不存在的,比如现在。

“那就麻烦你们中的一位带路咯。”眨巴眨巴眼睛,装可爱什么的最有用了!

“呃,我不认路。”

“啧,那就让我钱同来吧!”这样献殷勤的机会可是不能错过哦,到时候她跟公子见面了,只要说两句好话,这今后可就好混的多了。

“那么就麻烦丁一大哥你,背着兄长咯。”

“嗯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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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眼的阳光不偏不倚地出现在了正前方,已经越来越不见钱同的影子了,丁一只得勉强跟着玲走着,身上的家伙不知怎地变得越来越重,甚至自己也越来越累,只想着睡觉。

又行了十里左右,玲终于觉得累了,提议休息休息。洋溢着青春的笑容,招呼着丁一来吃东西,这都是从公子射那里拿来的东西,足够他们走到南郡的。

“小哥今天辛苦了,来多吃点,好有力气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