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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不如求己,动了春。心的红狐不知玩到什么时候才肯甘心带她返回狐之乡。

刚才她跟吴公子过来邀请时,那张脸黑得像墨斗一样,一看便知心不甘情不愿。过节本是一件开心事,秋宝才不愿面对她那张晚娘脸呢,所以也拒绝了。

见她如此识趣,红狐的脸色顿时阴转晴,朝她眨眨眼睛,与一脸败兴的吴公子相偕离去。

红狐的转变让人难以相信,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情,她无权干涉,只能眼不见为净。如果她能找到狐之乡,再找到活着的狐七哥的话,倒是可以跟他说说这事,让家长留意一下这种跨越种族之恋的变化。

人。妖之恋没那么简单,尤其是现在这种末法时期的社会。人类没有信仰没有敬畏,行事开始无所忌惮,有些人甚至胆大包天地对神明、妖类抱着一些非分之想。

例如强抢妖类的内丹奢望永生……

秋宝若有所思地瞧瞧李海棠,“哎,李海棠,你就这么跟出来不妥吧?曹家是知道你的,万一被发现……”对子桑家、对她都没好处。

李海棠头也不抬,仍专注盯着那本周刊一手画出自己脑海里的灵感图样,一手拿来一块薯片放进嘴里:

“没事,曹家其实就那什么上师最厉害,可惜他失踪到现在还没找到人。这消息传出去之后曹家每天都有仇人找上门,候家又在有心人跟前营造出一个我被抢了宝物的假象。如今的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废物,出现在候家是因为我很无奈地成了小杉的私人助理,没人知道真正的底细。”

话虽如此,她自己心里仍有些戚戚然,不怎么有安全感。

李海棠从书里抬起脸,望着秋宝迟疑了半晌。

“想要回血衣?”察觉她的无言注视,秋宝不动声色地翻着手机地图问。

李海棠眼一亮,“可以吗?”

“我不懂得脱,你有办法?”若无其事地再问。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很重要!

据她所知。这件血衣已经成了她的法衣。但是,李海棠毕竟是它真正的主人,一旦妖性觉醒,不知她能否操纵血衣对自己造成伤害。血衣还给她可以。前提是必须采取和平手段。

她有护身手镯,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来自于天界的宝物,不稀罕别人家的血腥破衣裳。

得知取回宝物有望,李海棠顿时兴奋得身子向她倾来,一脸神秘地说:“白管家那死变。态可能有办法!他能让我在每次月圆之夜恢复真身。脱件衣服对他来说应该很容易。”

哦?白管家这么厉害?

秋宝想了想,微笑道:“他让你恢复真身想干嘛?取血研究?”

噢嗞,“我胆子小你别吓我。”被她一句话勾起心理阴影,李海棠没好气地挺直腰身,横她一眼,“小杉让我把丝织成布匹然后给你做一身有防护功能的衣服。”

她十分鄙视这些压榨员工剩余劳力的资本家。

做衣裳给她?秋宝蹙起了眉。

“呃,说句老实话,虽然小杉性子很招人恨,”动不动就扣工资是十分卑劣的行径,全体员工对此压力山大。“对你倒是一片真心……”先说说好话。待日后两人真成了,她怎么滴也算半个红娘,升职加薪将不再是梦想。

为了自己的前程,昧着良心她也得替老板说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