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打过这通电话,真是抱歉。”他犹犹豫豫低声的致歉,沮丧的小样子都仿佛在她眼前晃着。”

“明明就打过了怎么当没打过嘛——喂,方亦城别挂!本小姐答应你了。”

“谢谢。”他迟疑了一会儿。

“不客气,你要管吃管喝啊,我找你去我朋友面前显摆的时候你也不能说有事忙,还有啊,不能假戏真做,我看上别人了你要无条件消失,不能纠缠我。”

那头的声音轻松了很多,甚至浅浅的笑了一声,低沉悦耳的笑声光速传过来,小魔的心都被他给笑酥了。

好像当真是遇上了爱情。

那时,以为爱情不过一场呼啸来去游戏的小魔并不知道,有一句话这样说:爱情,是最伤的一种遇见。

方亦城真他妈是个完美的男人。'

他永远风度翩翩,永远迷人微笑。小魔总是上蹿下跳,他在一边护着,偶尔她一个趔趄,他一定伸手扶住,温声对她说,“小心点。”

顾烟为什么不要他啊?这个问句在舌尖滚来滚去几十遍,好几次顾烟站在她面前她差点脱口而出。4

还好没问。

那个猪头拼了老命巴结的梁飞凡,就那样简简单单的坐着,都散发着秒杀的气息。王者啊!不过么,方亦城和他的差距不在这里。

顾烟对谁都是懒懒散散爱理不理的样子,唯独对那个梁飞凡,眼神流转间都会滞一滞。而梁飞凡看着别人时,是以神的目光俯视着,冰冷,无情。可是一看向顾烟,柔情就像那句诗——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那个什么情。

那样铺天盖地的爱意,要么甜蜜的淹没顾烟,要么洪水一样冲走一切敌人,方哥哥,我还真是救了你一命。小魔暗自得意。

可是那只杯子,捏碎了她的心。

玻璃扎进方亦城的手,小魔的心流血了。

“你有神经病啊!”她哭骂,捏着他的手。

方亦城掏出车钥匙,眼神冰冷,一言不发。

她不放心他,拉开车门急忙坐上去。方亦城根本不管她,或者说,根本看不到她。

等在顾烟的楼下,车里柔柔的放着萨克斯吹的音乐,方亦城的手指一下下和着节拍敲,眼神里的迷茫追忆看的小魔心里一阵阵的发紧,那首曲子她也听过,很多年前的经典,《等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看着顾烟和梁飞凡拥吻,幸福缠绵的气息连远远在车里的他们都闻到。方亦城死死的握着方向盘,手上的伤口裂开,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车里的羊毛毯上,一片触目惊心的红。

小魔愣愣的看着,忽然就捂着嘴哭了起来。

借酒消愁,多么恶俗的情节。

小魔觉得可耻的羞愧,这样恶俗的情节自己还能配合,真的是……犯贱。

“方亦城……哎!你住哪里呀……”她无奈的摇着他,小烟小烟,人家都不要你了,喊个屁啊!

时间很晚了,小魔只好带他回她住的地方。

方亦城的酒品真的算是极好的,也不大吼大叫,也不四处吐的一塌糊涂,只是走路有些歪歪斜斜的,嘴里不断念叨着让她心烦的字眼。

回到家把他放倒在唯一的一张床上,他皱着眉睡过去,脸有些红,看上去不怎么舒服。小魔想了想,端来水给他擦拭一下好了,他必定是那种微微洁癖的干净男人,睡梦里也觉得没有洗漱不好过。

这是小魔第一次服侍一个男人,拿着温毛巾擦拭他的脸,往下,他坚毅性感的下巴,解开他的衬衫,硬邦邦的都是肌肉,上面有很多伤口,他平时看上去温文尔雅,脱了衣服——猛男一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