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ri炎热正好眠,李纯在温暖的夕阳照耀下醒来,然后看了看空荡荡的教室,便拿起书包离开学校,回自己的土地庙去。

为什么李纯会住在土地庙?因为他就是这儿的土地神啊。作为土地神守护这儿已经有好几百年了,土地庙方圆十公里都是他的管辖范围。

李纯的土地庙就位于罗山市的市区,因为历史久远,所以被当做文物保护起来,没有被建设队伍拆除。当然,这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纯出手保护。

七十年代,有一群人跑来破除迷信,结果,土地庙拆除后马上又恢复原状,动手的个个衰运连连,呼吸会噎着,走路会摔倒,那些人便再也不敢动手了。还有人拿来一些符咒,贴在土地庙的墙上,用以镇压邪灵。不过,用从神明那儿请来的东西对付神明,想想都觉得好笑,事情当然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罗山市的一大怪谈,“拆不掉的土地庙”就是这儿。

身为土地神也要与时俱进,了解人类心中所想。就算有窥探人心的法术,时刻对人使用的话,实在太失礼了。怀着这样的想法,李纯使了个小法术,修改了有关人士的记忆,把自己安排进一间普通高中。

“罗克敌同学,又在锻炼啊。”李守静向前面做跑步锻炼的一名同学打招呼道。

“哦,纯子,”罗克敌回过头来,笑容满脸的热情道,“要不要和我一起锻炼,你看这么完美的肌肉,全是锻炼得来的,闪闪发亮哦。”

喝~罗克敌三两下除掉衣服,摆出展示肌肉的姿势,满脸骄傲的神se。

闪你个头,我才不想和你一起,当众脱衣服,被人当成变态。

“啊,这个啊,”李守静大汗,“我还要回去做饭,要早点回去才行。”

“是吗?真遗憾。”罗克敌失望道。

“那么,我先走了。”

罗克敌是李纯的同班同学,满脑子只有肌肉的事情,学习成绩倒数,只能期望作为体育生到专门的学校去读大学。其实他是一个充满热血的男子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是他这样,曾见过他把十几个来学校寻事的小混混打得站不起来。而且罗克敌家里颇有权势,就算怎么闹事,倒霉的也只有那些小混混。

因为罗克敌的存在,李纯所在的学校市第一中学很少发生外面人来欺负学生的事情,学校里面的人更不敢欺负同校同学了。李纯对罗克敌这样的人还是挺有好感的,算是学校里和李守静比较熟悉的一个人了。

走进商店,买了一包泡面,再次踏上回家的路程。

李纯对罗克敌撒谎了,他不会做饭!再次,一个小小的土地庙哪里有地方做饭?好,事实上就是因为李守静不会做饭。不过,孔子有言,君子远庖厨,李纯一直以谦谦君子自诩,不会做饭才是正常的,没有什么好羞愧。

而且,最近人们越来越不信土地这种“小神”了(想想就有点火大)。尤其是城市人,不是是什么庙,就是什么寺,近在咫尺的土地庙却没有什么人拜。一个月才有两三百的香火钱,就算是泡面也没有天天吃的资格!幸好李纯不用吃也能活,不然他就要成为第一位饿死的神明,被钉在神明的耻辱史上。

嗯,前面那个女孩子的背影好像很眼熟的样子,对了,不就是我们的班花叶静怡吗?她也走这条路?李纯停下脚步。

叶静怡是李纯班的班花,所谓班花就是一个班中最美的女孩子。一米六八的身高,长着秀气的瓜子脸,黑而直的长发使她看上去更加温柔美丽。最引人注意的是镶嵌在她脸上的一双黑se眼睛,清澈明亮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

李纯当然不会喜欢上她,人类的生命太过短暂,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的爱人早已化为一堆黄土,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悲哀?

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为叶静怡拥有罕见的通明之体,这种体质天生就是修行的好材料。修仙会有什么成就李纯不清楚,不过,如果要去做巫女,那绝对能够御使绝大部分神明的力量。通明之体非常罕见而且神奇,传言吃了拥有这种体质的人也能大大提高自己的修行效率。这对李纯不算什么,可对于那些妖怪邪灵,这就是唐僧肉一般的吸引力。

李纯在这条路走了这么多次,从来没有遇到过叶静怡,心里觉得有古怪。定眼细看,只见叶晓华身上缠绕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黑气,叶晓华正沿着黑气走去。果然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

哼哼,李纯冷笑一声,不知哪里来的妖怪,真是不知死活,竟然敢在我这里动手,难道不清楚这里是我的地盘吗?即便他们不交保护费,在我结束土地神的职务前,保护他们就是我的责任。

一路跟着叶静怡来到一个高级酒店,好像叫什么巴黎旅馆,住一晚要一万块。一个妖怪竟敢比神明有钱,这就是罪啊。李纯羡慕妒忌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