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早晚跟你算账(第1页)

升迁晨光路西法 2016-09-29 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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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曹俊明来说,徐君然就好像自己的亲弟弟一样。

当初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徐君然为什么铁了心的放弃一切非要回江南省,甚至连自己想要帮他安排个好一点的部门都拒绝。一直到后来知道了黄子轩在这件事里面所起的作用之后,曹俊明的心里面,是满怀着愧疚的。他觉得自己这个当大哥的没有照顾好弟弟,就连弟弟被人欺负的不得不回家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这一次徐君然面临他政治生涯的一次重大危机的时候,曹俊明决定不再忍耐,无论如何都要帮徐君然出头。

徐君然对于曹俊明的为人实在是太了解了,他当然知道曹俊明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不过他却不想要把曹俊明牵扯进来,因为曹俊明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着整个曹系势力,一旦因为自己的缘故,引起曹、黄两家斗争的话,那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

如果仅仅是自己跟黄子齐之间的博弈,有些事情还是能够有转换余地的,可要是变成了两大派系的对峙,那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

政治从来都是一门不断演绎斗争和妥协的艺术,尤其越是掌握决定权、站的位置越高的那些人,就越要学会如何在斗争当中不断的去跟对手妥协,最后的目标,则是力争达到大家利益均沾,彼此平衡。而那些吃独食的人,贪心过重的人,是不适合从事政治这门特殊艺术的。一些昙花一现的政治明星。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过于贪婪,没有学会妥协的艺术。

仕途是脆弱的,不管多么一帆风顺的仕途也禁不起险恶阴谋的打击。而在徐君然的想法当中,对阴谋者就要以阴谋对待,对卑鄙者千万讲不得仁义道德,特殊的社会环境只能采取特殊的斗争方式。

就好像现在他跟黄子齐的矛盾一样,看似黄子齐跟徐君然的地位相距甚远,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就连曾经的心腹张吉祥也变成了徐君然的顶头上司县委副书记,可实际上。矛盾的焦点就在于李家镇公社的集体企业身上。不管是徐君然还是黄子齐都很清楚,一旦在央视把广告打出去之后,李家镇公社必定会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政绩。

既然这样,那问题就出来了。这个政绩,究竟是谁的呢?

徐君然是有最高首长亲自点名表扬过的改革开放探路人,而黄子齐则是元勋之后,青年干部的佼佼者,这样的两个人,不管是谁得到了这份政绩,都将会在他们的仕途生涯当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成功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成功者的一切不光彩的手段都将被成功的五彩光环淡化。社会和人们看到的是成功,忘记的是手段。特别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凡是达到顶峰的人。没有谁的手段是完全干净的。

对于黄子齐来说。就算你徐君然是李家镇公社发展的奠基人,被最高首长亲自表扬过。但是,只要把徐君然调出李家镇公社,甚至调离武德县,那接下来的事情。就跟徐君然没有多大关系了,自己完全可以利用黄家的人脉关系,按照徐君然所走的这个路子,把公社建设的更加美好。发展的更富裕,到时候,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政绩。

人生而平等,不平等是人造成的。竞争应该是公平的,不公平也是人造成的。既然由人组成的社会不可能平等、不可能公平,就没有理由循规蹈矩让无情的岁月消磨自己的生命。至于手段是否卑鄙、是否有悖于社会规范,不应该在考虑之例,关键在于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是黄子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的道理,所以为了成功,为了能够爬上更高的位置,他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同样的道理,徐君然也明白,所以无论如何,李家镇公社这个政绩,徐君然都不能让给别人。

自己辛辛苦苦打好了地基,眼看着高楼大厦就要落成典礼了,斜刺里杀出个程咬金,别说是黄子齐了,就算是省长省委一把手出面,徐君然都不会同意这个事情的发生,什么斗争需要之类的话在徐君然的眼中都不过是某些人的把戏罢了,上辈子做了那么多年的厅级干部,这点事情要是还看不透,徐君然可就白活了。

平心而论,他现在对于江南省委是很不满意的,自己还真就看错了某些人。

之前徐君然以为有省委的关注,秦国同的案子一定能够办成铁案,最起码也会双规他,可是随着曹俊明从呼延傲波那边得到的消息,徐君然终于确定,自己还是小看了秦国同的关系网,或者说,自己小看了某些人官僚的程度。

秦国同确实被免去了武德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的职务,并且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可是,秦国同依旧留在领导干部队伍当中,他被从武德县调到了全州市教育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处级干部级别不变,只不过是权力相对小了一点罢了。

所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程序与警告处分一样,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但是,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如果在受处分的一年期间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可以思想汇报形式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