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海外自治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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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是中国之主。然而海外垦荒的土地,不属于中国,不属于九鼎的天下。因此,朕不能妄居为其主人。”李治耷拉着眼皮,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的内阁们很熟悉这个表情,这说明这个油滑的圣人正在耍赖皮,试图回避这场争论。

“陛下,你这是……你的开疆扩土的功绩,可以比肩三皇五帝啊,为什么要把海外的土地,留给那些垦荒的农民呢?你有军队,有交通,控制住这些海外领地,一点问题也没有啊!”年轻的狄相很不理解。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干练的政客,对于利益和权力问题,十分敏感。

“小狄啊!”李治招招手,示意他看墙上的太极图。

“世间万物,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所以,天下不能只有一个政府,也不会只有一个政府。朕的权力,已经足够大,如果缺乏一个对比,缺乏一个另外的选择,是违背了天下自然规律的事情。”

狄相第一次被李治这副神棍的说辞弄的愣了一下,随后他反应过来,反驳道:“陛下,你这说法不对。极西之地,自然有另外的国度,有他们的天子。这阴阳之说,也不用你这么操心。眼下,我军舀下了台南,还有吕宋岛也有适宜耕种的土地。爪哇海峡的狮城也是值得控制的地区。这么多地区,根本就没有对手,这可是大好的三个海外殖民地啊!今后商路和贸易,带来滚滚的财源,难道陛下就要白给吗?这不是年轻有为富有进取心的君主应该干的事啊!”

狄仁杰说的十分准确,所有后世的殖民行为,都是为了利益,准确的说是为了统治者利益,有了殖民地,就可以掠夺大量的财富,获得更多人口,军队,然后就可以谋求更大扩张,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对于被殖民的地区,那就是个“血泪循环”了。任何一个古典政治家都会认可这样的逻辑。

但是李治不这么想。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他想追求一种变化。

所以他发问道:“你们想想啊。但凡所有的朝代,有没有一直风平浪静的。”

诸位内阁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圣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虽然圣人在很多细节上并不出彩,但是对大局的高瞻远瞩的把握上,他们心里还是很清楚的。比如之前,他就提出过大型国家的治理及其依赖通讯技术和交通运输的理论,因此他推行了水运和电报技术,事实证明,整个国家的调度,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地县级政府的政令,可以直达天听,一下子就解决了藩镇和地方势力**和专权的可能。军事方面,随着军队军令的整肃,大型军队活动必须通过中央调度授权,这样便完全控制了大量的边军。边境军事活动也在朝廷牢固的掌握之下。

李治便继续给他们洗脑:

“虽然统一起来,很多事物很便利。比如共同防御,战争之类。但是眼下,我大唐并没有一个对手,那么朝廷的最要任务是什么?”

“发展经济技术,防止**,地方藩镇。”李治下了一个结论性的论调。

“如何发展,如何防止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系统内部形成竞争机制,形成自身淘汰和更新机制,而不是让整个架构因为内部**而垮掉,最后大动乱,再次进入群雄并起,天下争锋的恶性循环。”

历史上,任何这样的循环,都会让经济文化倒退百年以上。这样的代价,任何一个民族都承受不起。而中华民族,却发生了十数次!

“虽然,眼下这些话,并没有多大的说服力。不过你们仔细想想,就明白朕的意图了。大唐中国之内,实行诸位文官的共治,是因为人口太多,大小事务,更依赖于诸位,而非人民本身,或者是朕之一身。而海外自治领,他们开疆拓土,是冒着生命危险。他们理应享受全民自治的待遇。给予他们自由,他们只会更加感激我大唐,加上他们眼下还需要仰仗大唐的经济,因此绝对不用担心他们自家独大,叛出我华夏。”

“陛下,你刚才说,朝廷是要反对地方藩镇,你这样全民自治,岂不也会形成藩镇?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恰恰相反。如果朕派出海外总督,以朕的赦命,在海外实行专政,这才是藩镇。如果实行全民自治……你们想想,一群人,并无强力铁腕的通知,他们能干出极大风险之事吗?全民自治的领地,是最不容易产生寡头专政,进而产生藩镇危险的!”

以深谋远虑(腹黑)为标准,如果说当时的政治家可以看到3步以外的厉害,那么李治就可以看到5步以上的厉害。这几千年历史的证明,不是靠一个时代的天才可以超越的。

狄仁杰叹了一口气,心想连夜拟好的海外总督方案和人选的纸条,只能揣回兜里,没有了舀出来的机会。一下子失去了几个升官的官位,他心里也是很失望的。

贞观35年,李治登基8年,《海外华人唐皇制赦》正式赋予了海外定居点居民的自治权。海外定居点政府拥有绝大部分主权:土地权,印钞权,司法权。唐海军以雇佣形式为海外定居点提供海外防御……这毫无疑问是最省钱的做法,省下了大量的战舰雇军投资。这也是《制赦》中关于华人共同防御协定的内容。

当时,台南,狮城和吕宋当地通过垦荒移民公选出来的政府元首在大唐松江府正式接受册封。三地也正式组建了南洋银行,南洋税务同盟,成为南洋三国的正式官方货币发行结算方和征税机构。

在司法方面,各地都有代表议员制度的议会和立法院。垦荒居民多为宗族和以祖籍团结的定居点,因此宗族和定居点的德高望重的家族的家主就成为了第一批议员和元首的竞争者。他们以大唐民法作为基本法律参考,并且逐步加入了自身的司法。因为南洋三国的海上活动十分重要,后来大唐也反过来学习了南洋三国海上协定的法律条款,作为了规范海洋事务的法律意义的参考。

南洋三国法律有着浓厚的“草根味道”。传统维护封建君主权威的条款无法实行,成为了“尊重唐皇,以唐皇为国家精神象征”的虚条。唐皇的《制赦》授予了南洋三国永久自治权,法律上并不能再给予南洋三国任何命令。因此南洋三国法令的实际意义是维护民选政府机构的权利。同时,也开始思考如何避免政府元首独裁,寡头政治以及何时废止元首,废止议会的条例。

《制赦》同样适用于未被开发的土地。因此很多大唐本土的财团,在积蓄足够力量之后,转而将精力投向寻求海外土地的政权上。这也减弱了财团和门阀对大唐朝廷的兴趣。与其冒着巨大的风险攻略大唐中央,何不钻个空子,跑到海外自治领,冠冕堂皇的形成当地土豪,当上土皇帝呢?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随着海外自治领的“自由”,实际上被大唐远洋航运(皇家私人公司)以贸易和运输的方式,强烈的控制着,任何妄图在海外自治领当土豪,土皇帝,走上奴隶制等退步的老路的行为,都被大唐远洋轻描淡写的化解,这些家族在军事上也无力抗衡大唐远洋和大唐海军绝对的军事力量,他们的土皇帝当不成了,只能过过土财主的干瘾。万一自己家族做了些什么欺男霸女的恶行,大唐远洋就会打着正义的旗号,发动自己的传媒力量,督促家族的议员代表甚至元首引咎辞职。你不辞职?南洋国际巡回法庭的法官都是大唐皇帝任命,负责调解南洋自治国间矛盾的,你感受一下后果罢……

可惜,除了最高明的政治家,这条《制赦》的高明之处并没有多少人看懂,反倒引发了一大批土皇帝梦的门阀纷纷出走中原。看见大唐远洋的航路越来越繁荣,李治私人的钱包那是哗哗的猛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