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

“只有一万人!”

“一万人?”毕隼放下手中的干鱼片和水囊,停下来思考片刻“那就打!”

半个时辰之后,在几声青翠的口哨声响起来,荒废的古道两旁的树木突然长高了一截,然后开始活动了起来,仔细看,那全都是头顶上扎着伪装的江东士兵。

而这时,日以西斜,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

在几十里之外,越国的联合军团已经安营扎寨了,准备休息了。这支军队选择了一个绝好的宿营地,位置领着河畔,一旁确有着一道颇为陡峭的山丘,临河取水方便,而且喝水颇深,是一道天然的屏障,而靠近山丘,就近取得林木作栅栏,也快在紧急的时候依托山丘的地势进行防御。

此时整个营地一旁忙碌,搭帐篷的打帐篷,作防御工事的则伐木,挖坑修建栅栏,作伙食的则打水生火做饭。无论如何行军打仗,这饭,总是要吃得。

仔细观察整个营地,就会发现有许多门道,这支一万于人的军队,加上辅助后期的人员,人数也在一万五千多,这支军队的营地像是一张地图,被栅栏分割成六大块儿,每一块都是一个不同的旗帜,而这些小营地之间彼此远近的距离,隐约形成了两个阵营。

这六块,每一块都代表着一个越国封王的势力,这俨然就是一个六小国联合军。当然,这只是一部分。至于后续的大部队,还在动员中。因为缺少粮食,迟迟不能开拔。

这是六位王爷共同商讨的结果,此次抢先出兵,自然是为了讨巧向楚国卖好,而在同时也打着以进为退的想法,打一打,接下来就要物质,拖着,看情况,等时间,到最合适的时候再出手,如果江东的主力被楚国消灭了,那么六王联军看准时间收复故地,即合理又省事。

于是乎,就有了楚国大司马昭滑所受到的奏报。

瞎子都能知道,子兰之死,最为麻烦的敌人是楚国,江东不可能因此把主力放在南方抵御自己的手下败将。而在这个时候,楚国也还是需要越的帮助。

要钱要粮食,还能收复一些失地,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这种好事,在符鄂看来,却好不到那里去,即使再首战取胜,最后得道预期的效果,那又能怎样,只要楚国依然存在着,昭滑不死,越不仅难以安生,灭亡的日子还是会一天天得到来。除非,退回到岭南的蛮荒活着海上的岛屿中去作野人。弱肉强市,是必然的事情。在楚国的压力下,弱小的越国各王为了生产彼此攻伐内耗,最终合适的某一天,会稽会成为楚国一郡之地。

当然,他并不关心这些,此时他正在山坡上散步,在身后的山林中,正潜伏着一千自己的家兵。加上营地另外的两千人,这才是自己所依靠的力量。

在出兵之前,下了很多功夫才获得这职位,去求自己的父亲,那个一直都鄙视他瞧不起他的摇王,然后在六王的会议中说服诸王。成为这只军队的将军,并不是为了所谓的荣耀,这并非荣誉那么简单,而本身,这次行动的目的也十分简单,象征性的轻轻打一打,然后便游而不击的未曾存在。

然而他要成为这只队伍的将领,他就知道,自己需要打好这一仗,因为他感觉,这次不会那么简单,一场硬仗不可避免。这场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他一个人的战争。他不为越国的未来,也不为六王和楚国的犒赏,他只为证明自己。

他相信自己的哥哥还活着,那个疼爱自己的哥哥还活着,他的感觉从未消失过,他要救大哥。把他带到父亲身边,让他明白,他说口口声声一无是处的卑贱的野女人生下的儿子,却能打赢自己最依仗的儿子打不赢的战争。

他为尊严而战。

这次战争一定是艰辛的,因为直到现在,他依然都觉得一切顺利得有些过分了。江东的军队还在武原防御,沿着天目山新设立的哨所也没有征兵和狼烟。斥候最远也不过放出百里,双方的斥候已经多次交手,对方的斥候倒是更要精锐一些。他的帐篷里就一次胜利所获得的战利品,自己的斥候惨胜,待会来的几根箭簇,居然是用精铁打造而成,铁虽然便宜,但精铁却十分难得,价格昂贵,比起青铜而言,都要昂贵,因他它可遇不可求,没有好的矿石,优秀的工匠,根本无法做到。这就说明,江东的军队,并非乌合之众,至少在装备上,已经下了很大的功夫。

除了箭簇,还有两外两样东西,一把精铁制作的长剑,这样的长剑,虽然做工并不华丽,但看上去修长的剑身本就十分漂亮,而起砍断几根竹子之后,这把剑就陪在了他的身上。而另外一样东西更加奇怪,一个长长的竹筒,里面居然镶嵌着两片透亮的水晶,很快他就弄明白了他的价值,这东西能用来眺望远方的东西,居然可以讲数里之外的东西如眼前一般看得清清楚楚,简直是匪夷所思,自然,这东西也在他的怀里。自从见到这些东西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敌人,原因比自己想象中要强大的多,而且,自己对自己的敌人,几乎一无所知!

所以这次出征,他越来越小心,即使被一群将领们嘲讽为胆小怕事,他却从不在意,因为在他的眼中,重来没有指望过这些不纯粹的战士。况且,一群彼此互相猜忌的,敌对的盟友,又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这一千人是他所用有的最精锐的力量,其中有不少人就是大哥去年出征时所逃回来的人,他们见过所要面对的敌人。自从哥哥离开之后,他就以这些人为基础,挑选强壮的士卒以江东为敌人作训练,他为每个士兵都配备了几根标枪,并加以训练,同时配备了长矛和盾牌,不断得训练阵法,就是希望在某一天打败自己的敌人。

一位卒长将一张虎皮披风递给他,面带忧虑的说:“将军,我想您是太过谨慎了,我想江东没有这个势力夜袭作战,况且,我们确实也没有发现敌人。若是长期让大家在山林中潜伏过夜,估计病倒的人会越来越多。”

“这不是大事情,最终要的是,我希望我们能赢。因为没有看到敌人,所以我才觉得他们更可怕。”听到这句的亲信的部下这样劝说自己,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但他知道自己是对的。

“可是将军,我想普通之下,除了将军的您手中的一千人,再也找不出谁有夜战的队伍,况且是江东一群农民。”卒长反驳道。

“陈嚄,你知道吗,我觉得我这一生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让我学到最重要的,我们最大的敌人便是忘记了谦逊。这个世界上,人的能力并不是以你出生财富和学识来衡量,这个世界上,你不曾见过,并不意味着没有。如果你是燕国活着秦国的将,你没有认识我,也许还会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野战的军队,因为你从未看到过。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你忘记了,最终在面对的时候,只能失败者。”

陈嚄低着头:“将军,您的道理我是受教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江东人如何能够突然出现,然后又夜袭呢?”

“就在去年六月,齐韩魏三国在垂沙一举击溃了唐昧六万大军,你知道是为什么吗”符鄂停顿了一下“旷章选择精兵三千,渡河野战,楚军野不能视,军队片刻便崩溃了!”

陈嚄听到这个垂沙之战的细节,这次发现了自己的无知,羞愧的底下了头,自己如此没有见识,却还想以自己的无知劝导自己的将军,这是何等的可笑。“匡章破燕杀唐昧,当时奇才,此战将军打赢此战,将来一定不可限量,成就匡章一般的名声指日可待,到时候,我倒也要成为一个可笑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