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堂吃完午饭,我回到教室来,拎起黑塑料袋中的50片安全套,准备到曹导演家去一趟,不曾想,却在走廊里被……被马警官给截住了。

一身灰色风衣的他,虽说是便衣,但如果我是犯罪分子,一定老远就看出他是警察——嫉恶如仇都写在脸上了。而且这么热的天气还穿风衣,真是嫌自己不够可疑啊!

“你手里拎的是什么东西?”马警官劈头就问。

我哼道:“你管得着吗!”同时把塑料袋往身后藏了藏,安全套虽然不违法,但是在学校里被警察发现了,还是挺尴尬的。

想从侧面绕过马警官的我,再次被他拦住了。

不由得心头火起。

“喂喂,你到学校里来检查我的东西,你有搜查令吗?你有逮捕证吗?我朋友可是有微博的人!小心我微博维权,让你们缉毒组鸡犬不宁啊!”

所谓“有微博的朋友”,指的就是曹公公,他和曹导演共同经营一个微博身份,主要目的 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微电影,但是也会参与一些热门讨论来博人眼球。

随着拍照手机的普及,以及微博影响力的扩大,好多官员买了好表不敢戴,买了好车不敢开,马警官对于自诩“人民喉舌”的微博也忌惮三分,不自觉地皱了皱眉。

“我到二十八中来,是传言冬山市有不法组织,遥控未成年人在迪厅、ktv贩售摇头丸……”

“那你可别怀疑我!”我第一时间撇清嫌疑,“你觉得就凭我这张长相,能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吗?”

马警官托着下巴向我端详了一会,“的确,当推销员不够亲切,当上线又稍微有点年轻……”

我一摆手,“那不就得了!我看你是想抓我归案想疯了!没事我可要走了!”

“等等,”马警官把手横在我面前,例行公事地出示了警察证,然后说,“虽然我没有逮捕令,但是另外一起案子跟你绝对脱不开干系,需要你协助调查——我怀疑你和一起裸奔事件有关。”

裸……裸奔?既不梦游也很少喝醉的我,裸奔这种事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呢?一定是栽赃陷害,无耻污蔑,马警官啊马警官,我本以为你面对贩毒分子奋不顾身,也算是条汉子,结果为了抓我,连人民警察的下限都不要了,开始捏造证据了?

马警官语气平板地叙述道:“昨天下午两点,在东城区的某老年公园内,两个男青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脱掉衣服裸奔,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我戳给马警官一张死人脸,“跟我无关,昨天下午我在青姿学园里呢,青姿学园校长的儿子能给我作证。”

马警官并不跟我争论,而是掏出手机,让我看他手机里存储的三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某个男青年露着一身白肉,裸奔得兴高采烈。

第二张照片,另一个男青年肤色较黑,但同样裸奔得兴高采烈。

第三张照片,一白一黑两个男青年被警察制服,按倒在砖石地面上,但是脸上的表情犹如参加五四运动的爱国青年。

我心虚地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了。

倒不是我认识这两名青年,而是他们这两个天体主义者在裸奔的时候,每人手里都抱着一个充气娃娃啊!那不是我家网店刚卖出去的“南希”吗?我就说没人能对丑成这样的充气娃娃硬的起来吧?果然是用作表演行为艺术的道具了啊!

马警官对于我表情很满意。

“看来你已经承认,这两只充气娃娃是你卖给他们的啰?”

“那、那又怎么样?”我不服气,“我们做卖家的,只保证价廉物美童叟无欺,顾客把商品买回去派什么用场,我们不负责也没法负责啊!难道有人在五金店买了一把锤子,出去杀了人,五金店老板也要一起判刑吗!”

我的一连串反问噎得马警官哑口无言,他讪讪地收起了手机,说:

“我只是提醒你,使用充气娃娃贩运毒品的案件,在外国也发生过,如果你明知故犯,给犯罪分子提供道具的话,罪责也是很大的!”

什么嘛,明明是查案路过二十八中,裸奔也不是刑事案件,非要过来给我个口头警告,马警官是见不得我过得太舒服啊!

被便衣警察讯问这种事,即使是对于见多识广的二十八中学生,也不是天天能见到的。

不过主角是我,他们对此毫不感到意外,毕竟在大部分校友眼里,我连人都杀过好几十个了。

胆子小的,故意在经过的时候放慢脚步,想听出我这回又犯了什么血案。

胆子大的,就停步远远地看上一会,直到我拿眼睛瞪他,他才灰溜溜地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