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喋血长街(第1页)

狙击南宋寇十五郎 2016-01-12 15: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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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从长长的城门甬道中冲出,刚吸一口气,就被浓烈的血腥差点呛得背过气去。【书高品质更新】城门不远处的屯兵所,哦,应该说是屯兵所废墟,前面的一个大坑中,灌满了血浆。只这么一会功夫,就铺满了硕大的绿头苍蝇,密密麻麻地蠕动着……

董先呸地一口,扫了一眼兀自倚坐在城墙脚下发呆的郭大石,摇摇头:“你这厮……不过,干得漂亮。”正待冲上城头,却见运兵道的阶梯上匆匆下来一人,手拎着两支冒烟的鹰嘴铳,正是周定远。

“周副都头,这城头上……”

“我都清理掉了,还有四名签军士卒投降,榆关门,已彻底拿下。”周定远向前方一指,“留一什士兵上城头警戒,其余士兵,全数转攻迎薰门。记住,不要打太猛,更不要占领迎薰门。”

又慢一步!董先真是憋了一肚子火,掉头往南而去。好,迎薰门是吧,那是爷的,谁也别想抢!

迎薰门正对着平定城的东门拱岱门,是一个内城门,在防御与兵力上,均不及外城门榆关门。如果突击都战士趁热打铁,发挥猛冲猛打之势,很有可能一鼓而下。但这一次奇袭计划的要求是:榆关门,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拿下;而迎薰门,则是个诱饵,慢慢地给敌军放尽最后一滴血。

参谋部制定的作战计划是:以小股精锐兵力,潜伏至榆关城外,令人携带炸药包混入城中。趁守城签军十日一会操的机会。觑机将炸药包掷入军伍中,一举消灭敌守城主力。占据榆关门后,火力压制迎薰门,迫使其向平定守军求援,尽可能将平定敌军主力引出,聚歼于迎薰门下。如此,平定可不战而下。

目前来。这个计划的第一阶段,实行得很顺利,下面就要平定城的敌军会不会“配合”了。

平定城的敌军会配合吗?如果是宋军。多半不会;但若是金军,十有**会来。

宋军擅长守城,如果某城里有三千军兵。用来守城,金军可能要攻上一两个月,死伤累累才能拿下;但同样三千军兵,若拉出去与金军野战,不消半日就灰飞烟灭。

金军则反之,打野战,来多少都不怕。来则战之,战则胜之。但守城……却无异于自缚手脚,再好的骑兵也只能干瞪眼。

因此,参谋部断定。平定城的金军一定会出来。

在距离迎薰门二百步的长街上,一杆红色星芒旗猎猎飞扬。大旗之下,五十名突击都重甲刀斧兵,布成一个五列方阵,在拒马与旁牌的掩护下。严阵以待。

方阵后面,赵能一边用望远镜观察前方情况,一边询问传令兵:“通知第二步兵营没有?”

“已经通知了,第二步兵营正兼程赶来,预计半个时辰后可赶到。”

“半个时辰?希望他们还赶得及……这平定城里的金兵还真是急着投胎啊,这么快……”赵能想了想。再问道,“是否已向城中百姓宣告我军来历,有无惊扰?”

那传命兵道:“城中百姓不多,大多闭户不出,但也不乏一些大胆居民露面表示,祈望我军能收复平定。”

“好!万事俱备,如今就要周定远他们的了……”

赵能话音未落,长街的那一头枪声隐隐,随即到十几个披甲血人,一步一喘地奔过来。距离拒马阵还有十多步,为首一名拎着血迹斑斑的大环刀的甲士,伸手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满是血污的面孔,依稀正是董先。

“痛快!痛快!”董先一迭声大叫,“迎薰门那伙签军崽子真不经砍,若不是周副都头拦着,爷爷早拿下来了……不过,还是后面来的金狗子够劲。他娘的,欺负爷爷没骑马。就算如此,也被董爷连人带马砍了三个……”

前排的重步兵搬开拒马,引董先一行入内。

赵能劈面就问:“怎么只有你们十几人?周副都头呢?”

董先大拇指向后一挑:“周副都头说俺们重步兵的甲重,行动不便,加上之前又撕杀了一番,体力损耗过巨。所以让俺们先撤,他率火枪兵断后。”

“火枪兵断后?”赵能皱了皱眉头,“只有十几名火枪兵,很难形成三段射击,只怕这断后……”

就在这时,身边传令兵倏地向前一指:“,周副都头他们来了!”

硝烟迷雾之中,跌跌撞撞地冲出十几条身影。前头数人,身上插着箭矢,步履蹒跚,全仗着相互扶持才得以艰难奔逃。而后面七、八人则分成两批,间歇性地放枪。在他们的身后二十余步之外,是密密麻麻的金军步卒与骑兵。很显然,如果不是忌惮那种发火喷烟的怪异武器,只怕早就被潮水般的敌军淹没了……

“不好,周副都头受伤了。”董先急道,“咱们得上前援手才行,否则怕是甩不开金兵……”

“不行,军阵不能动。”赵能断然否决。

“军阵不能动,俺可以动!”董先将头盔狠狠套回脑袋,拔出大环刀,“周副都头为了给俺们断后,身陷险地,俺可不能坐视不理。”

与董先一同突围的十几名重步兵也纷纷要求上前接应。却被赵能毫不留情拒绝:“我们是军队,不是江湖帮派,更不是草寇。你也是上过夜校的,军主说过的话难道忘记了么‘军队,以杀伤敌人为第一要务,哪怕为此而牺牲局部利益’……”

“但军主也说过,绝不可抛弃自己的战友!”董先几乎是吼叫出来。

按军阶,董先不过是一名什长,勉强算士官;而赵能却是都头,在目前兵力不多的天诛军中。是实打实的中级军官,两人身份差距不小。一般的什长,是绝对不敢顶撞都头的,不过董先算是一个另类。这厮在教导营训练其间,就敢殴打上司,而那位上司的职务,比赵能还高。就是步兵营的副指挥使孟威。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军队里总会有那么一些“刺头”。这些人,桀傲不训。目无长官,但是训练与作战技术却十分过硬。这样的士兵,放任自流。就是兵痞,而用好了,就是尖兵。

赵能紧盯住董先的双眼,到的只有无惧无畏。他面无表情地点头:“好,我知道你董先自持武勇过人,我成全你,你可以上。”

董先刚要转身,赵能忽道:“等等,用这把刀。”随手扔过一把九尺斩马刀。